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運用研發成果未能依前條原則辦理授權時,應符合下 列要件,循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內部行政程序簽准,始得無償使用、授權 國外對象: 一、無償使用:學術研究、教育或公益用途。 二、授權國外對象,應符合下列要件之一: (一)國內無具承接意願之對象。 (二)國內無具承接能力之對象。 (三)不影響國內廠商之競爭力及國內技術發展。 (四)授權國外對象將更有利於國家整體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