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輔導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5月15日

條文關聯

  共同清除機構之清運車輛及共同處理機構之處理廠 (場) ,應於明顯處
  標示機構名稱、聯絡電話及營運許可證核准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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