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348
人,瀏覽人次:
931841742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九二一震災重建僱用災民獎勵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2月04日
條文關聯
第十二條
申請人有不實申領僱用獎助津貼之情事,除撤銷其給付資格及追回已給 付之津貼外,二年內並不得再申領本項津貼。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