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4月9日

條文關聯

本法第二十九條及第四十一條所定之補償金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法
提存:
一、應受補償人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
二、應受補償人所在地不明。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