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澎湖縣錄影監視系統設置及使用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1月03日

條文關聯

  因偵查案件調閱錄影監視系統所攝錄儲存之影像資料,應經保管使用單
  位(主管)同意,並設專簿登記備查。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