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高雄國際機場及港口進出口商品檢驗(疫)業務需要,本分局設立 高雄國際機場檢疫站及高雄港第二港口辦事處,各設主任一人(由技正 兼)兼分局長之命辦理各該站,處有關報驗及檢驗(疫)事項,機場檢 疫站併負責燻蒸室設施管理事項,其所需人員由本分局法定編制員額內 調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