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車勤服務部及各餐廳各置會計員一人,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 事項。
一、本所車勤服務部及各餐廳會計員之職掌。 二、參照現行餐旅服務總所暫行組織規程第十一條規定。 三、車勤服務部及各餐廳主要會計業務係處理當地貨品及飯盒銷售所需 餐料之進銷存作業,其業務每日進出繁雜,會計員實有保留之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