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3月11日

條文關聯

  本條例第七條第二項所定地區、產業別、投資額、僱用員工人數、核定
  機關、申請期限、申請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由經濟部會商各有關機關
  後,擬訂實施辦法,報請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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