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

條文關聯

人事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會組織編制、職務管理、人員任免及遷調事項。
二、本會人員考核、獎懲、考績(成)及差勤管理事項。
三、本會人員訓練及進修事項。
四、本會人員待遇、福利、保險、退休及撫卹等事項。
五、本會人事資料管理事項。
六、權責劃分及分層負責事項。
七、其他有關人員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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