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進入共同管道施工,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位置平面圖:標示佈設位置及長度。 二、斷面圖:佈設管線種類、位置、數量及接頭、引出管位置詳圖。 三、工程進度桿狀圖。 四、施工計畫書。 申請進入共同管道巡檢,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巡檢位置平面圖。 二、巡檢作業人員組織及名冊。 除前二項情形外,其他申請進入共同管道,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安全切結書。 二、申請進入或使用共同管道人員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