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安南區里建設獎勵基金收支保管與運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應設立考核小組,考核小組之成員由管理機關民政課長、人事、會
計及研考人員組成,並由民政課長擔任召集人。
各里孳息運用計畫及帳冊等隨時接受考核小組之檢核及輔導,每三個月定
期接受考核小組之查核,必要時本府相關單位得隨時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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