磚構造建築物各層樓板及屋頂應為剛性樓板,並經由各層牆頂過梁有效傳 遞其所聯絡各牆體之兩向水平地震力。各樓層之結構牆頂,應設置有效連 續之鋼筋混凝土過梁,與其上之剛性樓板連結成一體。 過梁應具足夠之強度及剛度,以抵抗面內與面外力。 兩向結構牆之壁量與所圍成之各分割面積,應符合規範規定。
第一項酌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