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秘書處處務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73年02月28日

條文關聯

  人事組分設人事登記、人員任免、證章管理、考勤、保險、福利、人事
  查核、保防八科,其職掌如下:
  一、大會職員之借調、登記、審查、任免、配置事項。
  二、代表動態之登記事項。
  三、大會職員之考勤及獎懲事項。
  四、大會各種證章、職別證之設計、製發及保管事項。
  五、代表、員工之保險、福利互助及撫卹事項。
  六、代表、員工福利事項。
  七、大會員工人事查核事項。
  八、大會各處之保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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