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資恐防制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1月7日

條文關聯

為防制國際資恐活動,政府依互惠原則,得與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
簽訂防制資恐之條約或協定。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