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0月19日

條文關聯

  副處長權責如左:
  一、工作計畫之監督執行事項。
  二、各項會議之出席或主持。
  三、文稿之複核及代判事項。
  四、授權及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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