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90年10月17日

條文關聯

  依本法第二十三條所定加入鄰近直轄市或縣(市)公會之不動產估價師
  ,於其開業之直轄市或縣(市)組織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後,應加入其開
  業之直轄市或縣(市)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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