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1日

條文關聯

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得隨時派員查核所轄區域內室內裝修業之
業務,必要時並得命其提出與業務有關文件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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