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更生保護會接受政府補助及向外籌募經費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1月06日

條文關聯

  更生保護會或分會收受籌募活動所得經費,應依規定開立收據,載明下
  列事項:
  一、字軌編號。
  二、法務部核准日期、文號。
  三、籌募活動期間。
  四、捐助人。
  五、捐助金額或物品之名稱及數量。
  六、捐助日期。
  籌募所得如為實物,應折算為新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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