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除役官兵報考專科以上學校,應於報名時,照第十條規定陳繳退除役 證件,由主管報名人員審查,在報名表上加蓋「退伍軍人」之戳記,並 請各該校招生委員會復核認可後,予以第九條規定之優待。 退除役官兵報名時,如不陳繳規定之退除役證件,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 申請補救及享受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