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月5日

條文關聯

資助機關或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對不具有運用價值,且無人受讓之智慧財
產權,得終止繳納年費等相關維護費用。
〔立法理由〕
條次變更,內容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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