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產物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資助武擴注意事項範本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3月26日

條文關聯

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對客戶或業務員有疑似規避洗錢防制法規定之行為(如同一要保人或
    被保險人分散投保鉅額保費保件),應予注意並瞭解其動機。
二、保險公司每年(期間各公司得配合自訂)應檢討內部管制措施,是否
    足以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行為;各單位作業如有缺失,並應及時改
    進。
三、如調查疑涉洗錢或資恐之職員(員工)時,應注意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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