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筏出海作業時限以四十八小時為限。 最低及最高配置船員人數如下: 一、最低配置船員人數:一人。 二、最高配置船員人數:全長十五公尺以下漁筏最高得配置船員四人。 全長十五公尺以上漁筏最高得配置船員六人。 安裝主機馬力柴油機最高以六百馬力為限;船外機最高以一百五十馬力 為限;漁筏安裝主機馬力限制標準表如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