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內菸酒專賣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7月09日

條文關聯

  專賣機關依本條例規定所為之許可,應發給許可證,載明左列事項:
  一、聲請人姓名、年齡、職業及住址。
  二、如屬公司或商號,其名稱,所營業務,公司執照或商業登記證字號
      及所在地。
  三、許可證字號。
  四、許可事項。
  五、應定許可期限者,其期限。
  六、其他必要記載事項。
  七、發證之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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