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副處長襄助處長處理處務,其職責如左: 一、工作計畫之襄助及監督執行。 二、處長授權事項之處理與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三、各課、室、隊、站業務之督導考核。 四、各項會議之出席或主持。 五、其他有關處務之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