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航空站地勤業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6月2日

條文關聯

航空站地勤業於機坪內之各項作業,應訂定作業實施細則及緊急應變計畫
報請航空站備查,並定期實施安全檢查,製作檢查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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