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7月1日

條文關聯

  雇主設置機械集材裝置或運材索道時,應事先指定專人負責,並告知其下列事項:
  一、架線方式。
  二、柱木及主要機器配置場所。
  三、使用鋼索之種類及其直徑。
  四、中央垂下比。
  五、最大使用荷重及搬器之最大積載荷重。
  六、機械集材裝置集材機之最大牽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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