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

條文關聯

本會政風業務依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由銓敘部政風
室統籌辦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