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1月25日

條文關聯

  第五條及第十四條所稱基金費用之本息,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指本人
  及政府撥繳之基金費用,及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運用收益
  之孳息收入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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