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雨水下水道暫掛纜線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月26日

條文關聯

業者對設置於雨水下水道之暫掛纜線等所有設施物,應於每年三月、六月
、九月及十二月定期派員檢查及維護,並於月底前將檢查成果、改善項目
及改善時程報管理機關備查;管理機關得隨時派員或會同有關機關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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