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雲林縣漁筏監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10月06日

條文關聯

  漁筏監理執照所載事項除應先申請核准之事項外,其餘事項有變更時,
  所有人應於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府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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