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招生簡章內容,應包括核准辦理之類科、招收班數、人數、開課日 期、當期修業期間、收退費規定、核准立案之機關及文號等。 補習班招生應秉持誠信、公開、正確之原則,其宣傳資料或廣告內容,不 得誇大不實、引人誤解、違反公序良俗或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前項宣傳或 廣告應於明顯處載明本府核准立案之文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