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月16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二月一日施行。
〔立法理由〕
一、條次變更,理由同修正條文第十條說明二。
二、考量本貸款每學期辦理一次,規劃於一百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實施,
    另本辦法本次為全案修正,爰修正第一項定明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
    期一百十三年二月一日,並刪除第二項至第七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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