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以外國籍運搬船運搬國外基地作業漁船漁獲物前,代理商應逐案向 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遵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轉載漁獲物規定。 代理商違反前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廢止其以外國籍運搬船運搬國外基 地作業漁船漁獲物資格;情節重大者,廢止其經營代理轉載國外基地作業 漁船漁獲物業務之核准。 前項規定,應列為核准代理商以外國籍運搬船運搬國外基地作業漁船漁獲 物及經營代理轉載漁獲物業務之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