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業務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月31日

條文關聯

公會應依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擬訂信託業會計處理原則,並報金管會核
定及督促會員確實執行之。
〔立法理由〕
合第二條主管機關之修正,爰將財政部修正為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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