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票券金融管理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2月5日

條文關聯

票券金融公司本公司及其分公司非經主管機關核發營業執照,不得開始營
業。
票券金融公司分公司之設立、遷移、停業、復業或裁撤,應經主管機關核
准;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票券金融公司非營業用辦公場所之設立、遷移或裁撤,應經主管機關核准
;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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