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任人或保管機構與委任人簽訂之契約,如與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 二款範本不同時,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違反法令規定或公序良俗。 二、導致同業間不公平競爭。 三、個別契約之間有不同約定,致使委任人之間發生利益衝突。 四、其他牴觸本辦法強制或禁止規定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