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選為模範公務人員,事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各機關(構)應自其情事 發生後,函送主管機關命其繳還獎狀,主管機關並應函送銓敘部登記備查 : 一、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 二、受免除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撤職、剝奪退休(職、養)金懲 戒處分判決確定。 獲頒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個人獎,事後有前項規定情事之一者,銓敘部應 自其情事發生後,報請考試院審議確認後,由銓敘部命其繳還獎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