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68
人,瀏覽人次:
90804145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軍人權利實施辦法臺北市實施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7月16日
條文關聯
第十六條
各機關、學校或人民團體、公、私營事業機構辦理保留底缺或保留工作 及造送陳報情形,各上級主管機關於年終或年度業務檢查時,應列為檢 查項目之一,其未辦理完善者,應令改善。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