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南投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4月12日

條文關聯

本會會議,除每屆成立大會外,定期會每六個月開會一次,由議長召集之
,議長未依法召集時,由副議長召集之;副議長亦不依法召集時,由總額
減除出缺人數後過半數之議員互推一人召集之。
本會臨時會之召集,依前項規定辦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