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40
人,瀏覽人次:
95396116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9月14日
條文關聯
第十七條
中央政府各主管機關應依照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及相關先期作業規定 ,完成規劃及評估作業並經行政院核定後,再行編列計畫型補助款納入年 度預算。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