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激勵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4月25日

條文關聯

各主管機關辦理第五條獎勵及模範公務人員選拔事項所需經費,得編列年
度預算;辦理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之選拔及表揚所需經費,由銓敘部編列
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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