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雨水下水道暫掛纜線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月26日

條文關聯

暫掛雨水下水道之保證金,依收取使用費用六個月計收。違反第十四條第
一項各款規定,經限期改善,未於期限內改善完竣者,得沒收其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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