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防部參謀本部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參謀本部作戰會報每月舉行兩次,由參謀總長主持,副參謀總長執行官
  、各副參謀總長、各單位主官(管)及指定之人員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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