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6月29日

條文關聯

以現職教師身分任公立幼兒園園長者,其待遇、退休、撫卹、保險、福利
及其他權益相關事項,準用教師待遇條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
條例、公教人員保險法及其他相關法規有關公立國民小學校長之規定。
以現職契約進用之教保員身分任公立幼兒園園長者,其待遇、退休、保險
、福利及其他權益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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