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38
人,瀏覽人次:
88534214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蒙藏委員會組織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3日
條文關聯
第十八條(辦事處之設置)
蒙藏委員會於必要時,得呈准行政院,於蒙藏或其他適當地方設辦事處, 每處置處長一人,簡任;副處長一人,簡派;其組織規程,由行政院定之 。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