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漁船船員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1月5日

條文關聯

申請上漁船實習者,應由所屬學校或訓練機構統一造冊,向中央主管機關
委託之漁船船籍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一定期限之實
習漁船船員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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