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鮪延繩釣漁船赴大西洋作業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2月5日

條文關聯

鮪延繩釣漁船航經他國管轄海域時,除與該國有漁業合作者外,應將漁具
收妥,不得有整理漁具或從事漁業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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