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專家出具意見書實務指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4月24日

條文關聯

專家採用市場法時,應考量下列事項:
一、所選取之可類比公司或可類比交易應與受評標的屬性相近且風險具高
    度相關性;若可類比性不足,須進行必要調整,選擇可類比案例應評
    估之因素包括:
    (一)與受評標的之類似性(包括質性與量性)。
    (二)可類比資料之數量、可驗證性、時效性及攸關性。
    (三)可類比交易之價格應屬常規交易之價格。
二、選擇、計算與調整價值乘數時,應考量:
    (一)選用能合理估計受評標的價值之價值乘數。
    (二)用於比較之價值乘數應採用一致之基礎及計算方法。
    (三)評估可類比公司或可類比交易資訊之適當性及可靠性。
    (四)辨認影響受評標的價值之因素,並與擬參考之可類比公司或可
          類比交易進行逐項評比分析,必要時依據受評標的之特性調整
          所參考之價值乘數或交易價格,以合理反映受評標的之價值。
三、價值溢、折價應有合理之佐證資料。
四、必要時對關鍵輸入值假設之變動進行敏感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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