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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中縣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福利互助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3月14日
條文關聯
第十八條
申請各項互助金,應由受益人填具申請書一式一份及有關證件,送由主 辦單位審查屬實後,報請本會審查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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