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縣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福利互助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3月14日

條文關聯

  申請各項互助金,應由受益人填具申請書一式一份及有關證件,送由主
  辦單位審查屬實後,報請本會審查撥款。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