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89年3月8日

條文關聯

值日人員於辦公時間外收到急要文件,除密件應原封呈送首長外,餘於拆
閱後,認其有時間性者,應即呈報或通報有關單位處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